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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书院 > 我其实是只猫 > 第十一章 往事
 
  短暂的眩晕之后,黑凤摇摇脑袋,并不受恶魔果实影响,但他扭头一看,刘大雨坐在一边眼神呆呆地,瞬间明白,她这是陷入到自己的恐慌之中了。

  他舔了舔自己的爪子,不应该呀,那恶魔果实爆炸的时间竟然提前了。

  联想到从黎潇那偷东西的过程,实在是轻轻松松。

  或许,这就是黎潇的目的,她知道自己会用果实来帮助刘大雨,所以刻意调短了时间。

  但黎潇为什么要这样做?

  刘大雨二十一岁了,拿到毕业证回到康城,刘爸刘妈特意在机场接她。

  一家三人开开心心的在机场附近吃了一顿饭,刘爸告诉刘大雨他在环西路买了一栋小楼,快装修好了,等会儿带她去看。

  刘大雨第一次看到小洋楼的时候,那不伦不类的外表令她想笑。

  “是丑了点但是便宜嘛,我朋友可说了以后康城开发区就建在这里,不出十年就大赚一笔。”

  刘爸的审美倒是独特,他指着门口的空地同母女俩解释,等以后空出时间一定要在这空地上种满鲜花。

  “你会种吗?想的还挺美。”

  刘妈打趣刘爸,一边领着刘大雨进房子看看。

  屋里空间的确很大,不过,她看了下门牌号,环西路44号。

  不太吉利。

  “今天大雨毕业,咱们去吃顿好的,大雨啊,”刘妈叫住发愣的刘大雨,同她说道:“那东大街上开了一家你喜欢的川菜馆,咱们晚上去尝尝。”

  “好啊。”

  刘大雨高兴的应下,但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她皱着眉头,突然想起这个日子,她拿毕业证的那天。

  她扳着手指头数,一、二……五。

  “我今年二十六了,不要骗我。”

  她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再回头看,瞪大的眼睛里,自己的父母还活的好好的。

  但是,拿毕业证的今天他们就会出车祸。

  就在吃完川菜回去的路上,遇到一辆红色宝马酒驾,在马路上连撞五辆车,造成三死八伤,死的就是自己父母。

  还有宝马上的女司机。

  想起这些,她急忙拦住父母:

  “我不想吃川菜了,我好不容易回来咱们就在家里吃好吗?”

  刘爸刘妈有些惊讶,但想到女儿确实很久没吃家里菜就百依百顺同意了,刘爸拿出电话解释道:

  “我先打个电话。”

  看刘爸就在院子里,刘大雨心里踏实了些,只要父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许青没想到噩耗一个接一个,刚被学校开除,自己又被村里人赶出来了,他抱着自己虐猫得来的名贵衣裳,怎么也不撒手。

  “青仔儿,你饿了吗,一大早也没吃个饭,你还有钱吗?”

  许青皱眉,他的钱一向是有多少用多少,没钱没势,不得靠那点钱生活,结交朋友吗?哪里有剩。

  平时的斯文的许青顿时变了脸,他死死瞪着自己母亲,恨声说着:

  “你在家里做什么吃的,那么多地就卖不出钱,什么玩意儿。”

  他边说边动手,把自己母亲推到在地,翻找她的衣服口袋。

  “今年天旱地里没有收成,妈还要吃药,不要找了,真的没有钱了。”

  许母趴在地上,激烈挣扎,又怕伤到自己儿子只能一个劲儿的哭。

  “哭哭哭,除了哭还会什么,起来,今天找不到吃的,回头我就打死你。”

  许青朝他母亲吐了口口水,蹲在路边,想抽根烟一模口袋还是空的,不由骂出一句,草。

  “其实,妈知道一个地方可以让咱们住下。”

  “屁,自家全是穷亲戚,我可不去被他们搜刮。”

  许母没理这茬,她儿子的德行外面装的好,但熟悉的人都知道跟他处要吃亏,亲戚们早就不来往了,她指着南边劝许青:

  “那桃花家里有钱,而且招上门女婿,只求有个后。”

  许青本来很反感自己母亲让自己娶一个傻子,但是,一个傻子和一个有钱的傻子,这区别就大了。

  在许青的默认下,他和桃花的婚姻就正式开始了。

  蒋进想起一些往事。

  叔叔跟他是同年出生的,从小就听自己老妈念叨:

  “你爷爷奶奶就是故意的,都多大的年纪了还生二胎,摆明就是占咱家便宜,我是当嫂子的可不是当妈。”

  这样的话听得多了,蒋进就把自己那个叔叔记在了心里。

  直到那天,爷爷奶奶把叔叔送到自己家。

  “爸妈年纪大了,小鹏太闹腾,爸妈也不麻烦你们照顾我俩,咱还能动,小鹏送到你们家,就给办个入学。”

  自己老爸是个面子派,直接应承下来,之后他就和那个穿的土不拉几还喜欢躲在大人后面的叔叔住在了一起。

  但他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那傻子不会开热水洗澡就故意教他开最大的热水,然后再偷偷把热水器温度调到最高。

  结果小叔叔的整个前胸手臂和大腿被烫伤,还在医院住了好几天,即便康复也留下难看的疤痕。

  那是他第一次针对叔叔,但他得到了自己老妈的夸奖。

  “泥腿子就是泥腿子,洗澡都不会还能怪谁,进进真棒!”

  之后的事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他往叔叔住的屋子扔蝎子,烧他的课本作业本,看他在课堂上出丑,还剪他的头发。

  十几年下来,自己叔叔被捉弄了无数回,但他一声不吭。

  直到有一次自己虐杀了他喂养的流浪猫,往常连嘴都不还一句的叔叔竟然敢咬他,于是,那会儿就在练习弩机的他,就拿箭戳爆了叔叔的一只眼睛,戳在了颈部大动脉。

  他杀了他,第一次杀人给他的快感胜过和姑娘们滚床单,仿佛有一道酥麻的电流从腹部延伸到大脑,畅快舒服又刺激。

  然后,看着自己常年不在家的父母,惊慌失措的一边打电话求人,一边把叔叔埋在了自家的大花园里。

  从那以后自家花园就有块地一直没有打理,现在,那块地就在自己眼前。

  叔叔就在那地里埋着,身后另一个和叔叔一模一样的人正在朝这边来。

  他不害怕,甚至感到了当初的那种刺激兴奋感,他咧开嘴笑:

  杀你一次还能杀你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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