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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书院 > 李迎韦伯 > 第79章 活着(10)
 
李迎从雪地上爬起来,带着罪,顺着山坡往下走去。经过昨晚过夜的山凹时,李迎把留在里面的雪橇拖上,下去了河道,准备收拾这些肉。

李迎把这几头猎物都拖到了岸边一棵大树下面。李迎先用绳子把美洲狮给倒吊了起来。这美洲狮不但个头大,而且皮毛极好。他打算把皮留着做一件大衣。他现在穿着的这件鹿皮大衣在和狼群搏斗的时撕破了好几个洞,虽然用鱼线缝上了,但还是会漏风。

李迎抽出刀子捅进了美洲狮的喉咙,刀子刚一拔出,血便如泉水般喷出。待美洲狮的血淌得七七八八,李迎便开始剥皮。他用之前剥熊皮的方法,很快就把一张完整的狮子皮给扒了下来。随后开膛,掏内脏,切肉,李迎在刺骨的寒风中忙碌了起来。

处理完这头美洲狮,李迎已经累的气喘吁吁。

寒风中,李迎握刀的手冻得直发抖,冰天雪地里干这屠夫活的确不容易。李迎不时要放下刀子暖手,大大影响了进度。李迎干脆砍了些木头回来,在边上生了一堆火。这样感觉就舒服多了。

李迎吃了点肉干,补充了一下能量,休息了片刻,便开始处理野猪。

野猪太重了,李迎使出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它给吊起来。一边烤火,一边拆肉,这感觉舒服多了。

最开心的是罪,边吃边玩,把肚子撑得滚圆。

从早上忙到下午三点多,所有的猎物才算处理完毕。李迎只留好的部位的肉。猎物的骨架连同舍弃的的肉、脂肪及内脏什么的,统统被李迎拨拉到了一边,堆得如同小山一样。

李迎现在面临着一个问题。怎样把这几百斤好肉运回去。

李迎打算先运一部分回去,剩下的肉挂在树上,以防被其动物吃了,等改天再回来运。

把几百斤肉挂树上,这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当李迎把最后一块要留下的肉挂上了树枝上,太阳已经下山了。

李迎趁着天还没完全黑,又砍了些柴火回来。

刺骨的寒风越刮越大,天空很快布满了汹涌而至的黑云,最后一点黯淡的光线开始消失。

此时的李迎累的快虚脱了,如果火堆边上有张床,他能立马倒下睡着,但他还是没办法停下来。

今晚肯定是没办法赶路,只能守着这些肉过夜了。

李迎万万没想到,这一夜会是多么地残酷,多么地难熬。

罪吃得滚圆,无聊地在雪地上滚来滚去,拼命想要吸引李迎的注意力,但李迎忙得不可开交,没什么功夫去理罪。

罪索性在篝火旁边的雪地上挖了一个洞,钻进了进去,身体蜷缩成一团,像一个毛球似的,舒舒服服地睡了起来。

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乌云密布,一点月光也没有,燃烧的篝火是唯一的光线来源。

忽然罪从雪洞里钻了起来,对着黑暗的林子凶猛地咆哮了起来,背上的鬃毛全都竖了起来,吊睛倒竖,牙齿咬得咯嘣咯嘣响。

正忙着把肉搬上雪橇的李迎,浑身一激凌,觉得背脊一阵一阵地发凉,当他抬起身,李迎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黑暗的林子里,闪烁着一双双发光的红眼睛,这些眼睛或明或暗地移动着,距离他越来越近。

李迎从火堆里抽出一块燃烧着的木头,向着这些眼睛扔去,林子里死一般的寂静立刻被惊慌和愤怒的嗥叫撕得粉碎,

借着火光,李迎看清楚了这些眼睛原来是一群野狗。

当一些野狗出现在了篝火能勉强照到的地方。李迎这才看清这些野狗的尾巴一律像狼一样下垂着。

这不是野狗,是豺狼!

当北美灰狼还主宰这个地区的时候,豺狼连靠近都不敢。但自从北美灰狼被李迎给杀光了之后,生态平衡被破坏了,豺狼便开始入侵这个地区,成为了新的霸主。

李迎的肾上腺急剧上升,赶紧举起了步枪,但瞄准镜里却是乌漆麻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

李迎经被漫山遍野的豺狼包围住了。更糟糕的是,李迎的地理位置完全处于劣势,豺狼现在已经占领了河道两边的山坡,把他和罪包围在了低洼地的河道上,居高临下对他和那堆肉虎视眈眈。

豺狼虽然也叫狼,但跟狼却完全是两个不同的物种。豺狼的个头比北美灰狼小多了,不细看,跟野狗差不多。

豺狼极其凶残,而且会团体合作进行围猎,一旦锁定目标,便会穷追不舍,直到猎物筋疲力尽,跑不动了,便将猎物团团围住,开始围攻、以多取胜,以诈取胜。

再厉害的庞然大物,碰上狡诈凶残的豺狼群,也只能认倒霉。之前把野猪群赶得嗷嗷乱窜的就是这群豺狼。

李迎忽然想起之前在河道上看到的那头麋鹿的残骸。不禁恍然大悟,那头巨物应该是遭了豺狼的毒手。

在雪地上狂奔了了几个小时的大雄麋鹿,已经无力继续奔跑,被豺狼团团围住。

麋鹿喘着粗气,顶着粗大的鹿角在山谷的河道上,与豺狼群对峙着。豺狼分组轮番发起攻击,几头豺狼同时跳起,有的直取麋的喉咙,有的张牙舞爪扑向眼睛或者咬向腹部。

麋鹿不停摆动着巨大的鹿角抵挡豺狼的进攻,或者扬起巨大的蹄子,把豺狼踏成肉泥,但防不胜防。麋鹿厚实的身躯,被不断被扑上来的豺狼咬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麋鹿行动越来越迟缓。一头豺狼趁其不备,对准麋鹿的屁股发动进攻,一口咬住麋鹿的屁股,跟着把爪子伸进麋鹿的肛门,硬生生把麋鹿的肠子给掏了出来。闻到了血腥味道血的豺狼发了疯似地扑了上去,对着麋鹿的肠子一阵狂撕乱咬。

麋鹿发出极其凄凉的哀鸣声,痛苦地踉跄了几步,如同一棵被锯到的大树一样,轰然倒下,闭上眼睛,含着眼泪,任由豺狼撕咬着它的身体,再也无力挣扎。

几小时之前还是活生生,威风凛凛的巨兽,才一会儿的工夫,就被豺狼吃得只剩下一堆散乱不堪的白骨。

一想到麋鹿被豺狼围攻的场面,李迎手心捏出了一把汗。

他现在的情形,比那头倒霉的麋鹿好不了哪里去。

一双双闪烁着贪婪光芒的眼睛,围成了一个网,把李迎和罪,困在了这网中央。这个无声的网慢慢缩小,豺狼们离李迎越来越近了,李迎只需要盯着这些红的发光的眼睛仔细看,一头伸着长长的猩红舌头的豺狼便会在微弱的火光中显出原形。

敌强我弱,李迎打算先采取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

如果此刻问李迎,最想要的是什么,他一定会告诉你:红点瞄准镜。

大半世纪前的瞄准镜,在弱光环境下,根本没法用。李迎不敢随便开枪,怕浪费弹药。他出发时,只带了一百发7.92毫米口径的的步枪子弹,和三个压满了八发7.65毫米手枪子弹的弹夹。

但狼群越逼越近,李迎只好应战。李迎把握着手枪的手架在另外一只拿着强光手电的手上,对着靠得最近的豺狼开枪。

手电筒的强光引导着致命枪火,准确射向豺狼。很快一个弹夹打光了。惊慌失措的豺狼丢下六七具尸体,往后撤了十几米。

这种近距离的搏斗,半自动手枪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李迎快速给手枪换上弹夹,不到逼不得已,他不打算开枪。现在这种情形,手枪子弹比步枪子弹重要太多了。

而且现在有这堆烧得正旺的火,他和罪暂时是安全的。

枪声暂时震撼住了豺狼,它们不敢再继续靠前,但非常聪明地躲在不远但完全黑暗的地方,或站或卧着,跟李迎打起了消耗战。

人和豺狼就这样在黑夜里耗着,一分一秒都变得拖沓。

李迎看了看手上的马拉松军表,现在才六点多,距离天亮还有14个小时。只要熬能到天亮,他就有希望。

天一亮,以火堆做为依托,这群豺狼只能成为他的狙击步枪的活靶。

但可怕的死寂在寒冷的的夜空中漫延着,一点一点地在吞噬着李迎活下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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